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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侵犯隐私当生意,可真“刑”!

发布时间:2023-08-11 15:09 分享到:

明星高铁票信息10元一条?身份证号码5元一个?当个人隐私被明码标价,数据裸奔的风险事关我们每个人。

近日,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通报,自2019年起,陈某等5名高铁站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查询及出售演艺明星搭乘高铁的行程信息或者乘客居民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林某等3人则将这些信息加价转售,共获利56万多元。最终该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三年八个月不等。

正如一些网友调侃的那样,利用职务之便泄露个人隐私,这些人可真“刑”!

明星刚订好机票,粉丝就查到了座位号,试图上演一场“你以为的偶遇,都是我蓄谋已久的靠近”;明星打打游戏听听歌,粉丝实时曝光其歌单、游戏战绩;明星入住酒店,有粉丝半夜敲房门、打客房电话……不解饭圈如此疯狂的人何以不在少数,但很多人可能未曾想过,如果没有服务行业从业者利用职务之便,与粉丝“里应外合”,明星的个人隐私怕是也不会被扒得“渣都不剩”。恰好一方想窥探明星“隐秘的角落”,另一方又手握大量“不能说的秘密”,如此,一条黑色产业链便诞生了。

在不少人的认知里,演艺明星可谓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存在,所以让渡部分个人隐私也不为过。但台前幕后活在“长枪短炮”里,并不意味着演艺明星的隐私权就不受法律保护。陈某等5名高铁站员工显然深谙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之道,殊不知,这种行为不仅严重违背职业道德,踩到职业红线,折损行业声誉;也违背了法律法规,最终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互联网让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前所未有地密切,而个人隐私则是我们对抗无处不在的数字留痕、现实窥探,给自己保留一点缓冲的空间。当个人隐私被明码标价,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

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经手人”,服务行业从业者利用职务之便泄露个人隐私的口子,绝对不能开。陈某等人将明星个人隐私倒卖给粉丝,可以说是助长了饭圈狂热追星的气焰,催化了饭圈“娱乐至死”的风气。但倒卖个人信息的危害,显然不止于“娱乐”层面。在公安部8月1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网安局政委介绍,倒卖公民个人信息已成为大量涉网违法犯罪的上游犯罪。这其中,行业内部人员所泄露的个人信息,可能会为网络水军、网络洗钱、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提供基础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遏制行业“内鬼”把职务之便当作谋利之便,去年最高检也曾印发相关通知,要求深入开展依法打击行业“内鬼”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工作。如今,陈某等人沦为“阶下囚”,想必能给不少人敲响警钟。

曾有学者说过,隐私是“在互联网和现实两个社会里维持文明与尊严的基本方式”。依法严打服务行业的信息“内鬼”,才能筑牢公民个人隐私保护的堤坝。

(来源:"网信浙江”)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dDYlNdLqjKNVJVtQqrK0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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