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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自证未偷拍仍遭曝光 “曝光式维权”应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

发布时间:2023-06-15 14:44 分享到:

近日,广州地铁上一女子怀疑男子偷拍,男子出示手机自证清白后仍遭女子曝光个人面容等信息,引发热议。

图:涉事女子微博截图

来源:微博

男子被怀疑偷拍,自证清白后仍遭曝光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6月7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在广州地铁8号线拐角处站着时,被一名男子盯着看,感觉他在偷拍,瞪了对方一眼。该网友称,“他应该没有拍到什么,但是难道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侵害就不用去维权了吗?感觉他不是第一次作案,如此娴熟的动作和大言不惭的表现。”视频显示,该女子看见一男子蹲着玩手机,怀疑对方偷拍自己,上前询问:“你刚刚是在拍我吗?你打开手机相册。”男子表示没有拍,并打开手机相册让其查看。发现相册中无偷拍内容,女子对男子说:“小心一点不要乱拍别人。”

6月11日,视频中男子的儿子邓先生向媒体表示,当天他的父亲蹲在地铁上玩手机,戴着耳机听歌,离那名女生可能近了点,女生就怀疑他偷拍,要求检查手机。广州地铁工作人员6月9日回应媒体称,当时警方已介入处理,因为是误会,双方当时已经和解。

邓先生表示,父亲不懂网络,不了解网络曝光自己的严重性。6月9日,警方联系了其父亲和视频曝光者,了解实情后“民警要求女生删除视频,双方达成和解”。6月10日,邓先生在社交平台刷到了上述视频片段,才知道父亲被当做“猥琐男”发布到网络上。次日,邓先生至派出所报警,希望该女子能够公开道歉。11日下午,得知邓先生报警后,该名女子赶到派出所,与邓先生一家沟通协商。邓先生表示,该女子哭着说学校准备开除她。她还是名学生,公开道歉就好,不想影响她太多。

据报道,四川大学研究生院曾回应称,该女生是文学与新闻学院的学生,事情在调查当中,学校会负责,会有处理结果。据大象新闻报道,6月12日四川大学再次回应,学校对此高度重视,将按程序依法依规处理。对于网传学校将会把该女生开除,四川大学工作人员称,网传都不是学校官方的发声,现在处理结果还没有出来。

曝光者道歉被指毫无诚意,再惹众怒

尽管该女子已经公开道歉,但其道歉却再一次引发众怒。据悉,公开道歉微博开启精选评论,唯一被放出的评论内容为:“别骂了,别骂了,她已经得到教训了,当事人都原谅了,网友还跳脚什么。”目前该评论已不可见。

有网友指出,道歉毫无诚意,不仅没有提及个人真实姓名,还精选评论,甚至开启打赏功能,看不到一点悔过之意。还有网友吐槽,道歉不是因为知错,而是因为她的生活和前途受到了影响。

河北广播电视台农民频道官方微博开展的“道歉为何惹众怒?”网络投票显示,截至6月12日下午,共12.4万人参与投票,其中64%认为道歉“不像真心悔过倒像形势所迫”,还有23%选择“评论精选后放出的那唯一一条解释一下”,13%选择“那就是她的诚恳道歉?”

媒体人胡锡进评论称,第一,她的做法违背了公德,也给学校声誉带来负面影响,理应处分。同时不支持一些网友主张的开除她的学籍,愿意看到她得到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至于那名女生在法律上应承担什么责任,应当依法裁定。第二,她的确做了错事,希望她在压力之下做出道歉之后,能够真正深刻反思。舆论场不久会淡忘这个风波,但希望她本人把此次事件作为一生的教训长期铭记。第三,希望这名川大女生栽的跟头形成全网全社会的警示:善待他人,尤其要善待弱者,不要仗势欺人,不要飞扬跋扈。

“曝光式维权”引争议

近年来,利用网络曝光不良行为引起公众关注,促使相关部门采取行动,已经成为一种维权方式。“大叔未偷拍仍遭女子曝光”事件暴露出一些问题,引发网友热议。

有网友表示,被怀疑偷拍站出来维护自身权益是正确的行为,但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还发文曝光属于行为过激。

有网友担忧,“狼来了”的故事一再消耗大众的善良,可能让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体权益受到损害,今后真正被骚扰被偷拍的女生发声可能被忽视。从网友的评论来看,这些担忧不无道理。还有网友提醒,该女子曝光涉事男子的行为,以及网络上曝光该女子姓名、家庭地址、本科就读学校等个人隐私的行为,都游走在网暴的边缘。

人民网评指出,有些网络曝光行为的确是为了揭露社会不良现象,但将拍摄的他人视频,尤其是可能会引起负面影响的视频随意传到网上,则有可能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等,对他人的生活、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现实中,还有人借网络曝光之名,泄一己私愤,通过视频剪辑或文字引导,掺入主观倾向甚至不当目的,片面地对他人的某种行为进行曝光,甚至引导进行“人肉搜索”,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精神压力。

浙江晓德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文明认为,女孩捏造事实,严重贬损了大叔名誉并且传播广泛,情节严重,可能已涉嫌诽谤;女孩已道歉,大叔选择原谅女孩会影响法律上对女孩的处理;校方应当严查事件经过,并且作出足以令大众信服的处理结果。网络曝光不一定违法,但是可以明确的是我国公民具有隐私权,如果未经允许就通过网络曝光他人隐私是违法行为。

“曝光式维权”应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

人民网评评论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曝光不能触碰法律“红线”。公民的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以及个人信息权益等是人们的基本权利,也是人们正常生活的保证,必须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在现代信息社会中,必须严守法律底线,依法处理好公民自由表达和隐私权等合法权利保护之间的关系。

《新京报》也认为,维权的前提,正是在自身权益遭到侵害,或者发现可能遭受侵害的迹象时。事实自始至终根本不存在,当然也就谈不上维权。“莫须有”不是正义而是诬陷,漫无边际的所谓维权,很有可能构成侵权。让女性感到安全、受到尊重的环境,依赖于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过度维权、制造撕裂,无助于改善女性整体处境。如果通过渲染性别对立来吸引流量,把不存在的矛盾安放在无辜者身上,恐怕只会遭到社会舆论的反噬。

“大叔未偷拍仍遭女子曝光”事件给大众提醒,对于涉网不深的群体应给予更多关注。《南方都市报》评论称,那些在网上失声的特殊人群,需要被打捞,更需要细致的人性化对待,社会治理层面尤其有必要考虑诸多妥帖、及时的帮扶。包括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尽可能周详地向远离网络的群体解答、告知网络伤害的具体情况,在确保双方都了解各自行为性质、权益减损情况、法律处置态度的基础上,第三方的调解促和才能实现基本的公平。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想通过“随手拍”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必须尊重客观事实,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对自己的言行负责。近日,三部门出台《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我国依法治理网络暴力提供了更为明确的依据。惩治网暴要依法,而要从源头上杜绝网暴,除了平台和管理部门,或许也需要我们每个人把握好维权、正义发声的边界。

(来源:"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kFgB0j_97cW3Oo5QaWHEq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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